来源:从化人才网 时间:2024/5/25 浏览量:893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广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22〕156号)的有关规定,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引进14名急需及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详见附件1《招聘单位简介》。
(二)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2《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及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培训合格,且选择报考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人员。
(二)社会人员:指于2023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岗位表》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担当精神、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准入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处分年限、、工作经历等有关时间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含2024年5月28日)。
(二)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在50周(1973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要求在45周(1978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3)具有本科学历的,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求在40周(1983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三)本期人才引进所需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四、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期急需及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评价、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本期急需及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不设开考比例,经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后,按实际人数直接进入考核评价。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5月31日、6月3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四楼中厅会议室(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39号)。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填写并提交附件3《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及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
4.资格审查:报名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进入考核评价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为报名不成功。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告知,并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公示资格审查情况及进入考核评价人员名单,请考生保持关注。
5.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提交《报名登记表》及大一寸蓝色证件近照2张。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社会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及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附件4《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及紧缺专业人才资格审查资料清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更改。如有报考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急需及紧缺专业人才引进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等材料,经人才引进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
(6)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证明)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毕业后参加规培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参与报名,工龄计算以有关政策为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要求具有指定级别等级单位工作经历的,应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关于单位级别等级情况和从事该指定工作的证明。
(8)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2〕14号)文件精神,此次公开招聘将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符合政策的考生可报考相应岗位。
(二)考核评价
1.考核时间和地点:将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另行公告。
2.考核形式和主要内容: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拟引进人员开展考核评价,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应急处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医德医风、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考核要求:考生须按规定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准时参加考核,不按规定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成员对拟引进的人才实行票决制,专家委员会成员2/3以上同意引进的方可启动引进程序,有竞争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引进对象。
5.综合成绩:
(1)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10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考核评价。
(2)根据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综合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公布。
(三)体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下一名考生。
(四)考察
1.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等,同时复核考生的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按照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下一名考生。
2.考察工作原则上自通知考察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因考生原因造成考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在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3.如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或聘用资格,须自通知考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声明。不配合考察工作、无故拖延者,将视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五)公示
经考核评价、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
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1.应聘人选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七)聘用
1.公示期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毕业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2.已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以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
3.工资待遇按从化区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4.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2024年毕业生及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承诺在所聘单位服务满5年,并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上约定工作5年以上。
5.具备比招聘岗位等级更高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能聘用到招聘岗位等级,享受招聘岗位等级待遇。
6.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等文件〉的通知》(穗府办〔2011〕28号),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管理制度。新招聘人员中具有硕士学位且取得全科医学方向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全科医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聘用后办理入编手续;其余新招聘人员定编定岗不定人,按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7.区属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新招聘人员全部纳入编制管理。
8.未要求其他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在聘用后连续3个考试周期内考取相应的执业(专业技术)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人才引进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核评价、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2.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公告规定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急需及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3.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审查、考核评价、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遗失身份证原件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核评价。
4.本期人才引进考核评价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期人才引进工作无关。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
咨询电话:区卫健局人事科020-37906330或020-87962804;
投诉电话:区卫健局机关纪委020-87926093。
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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